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
?。?)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應予以清償;
?。?)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后一年以上。
例如,應付賬款或應付工資,構成了企業正常的經營周期中營運資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這些項目應劃分為流動負債,即使它們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超過12個月才到期清償。
當沒有可靠證據表明企業的營業周期超過一年,或者同行業大多數企業的營業周期均不超過一年時,企業應當以一年作為劃分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與非流動負債的標準。 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應當按照長期負債的性質分類列示。
準則還根據實務中經常出現的貸款展期、債務人違反貸款協議條款等情況,分別對這些情況下如何劃分流動負債與非流動負債進行了規定:
A.對于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負債,企業預計能夠自主地將清償義務展期至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以上的,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
B.不能自主地將清償義務展期的, 即使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前簽訂了重新安排清償計劃協議,該項負債仍應歸類為流動負債。
C.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之前違反了長期借款協議,導致貸款人可隨時要求清償的負債,應當歸類為流動負債。
D.貸款人在資產負債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以上的寬限期,企業能夠在此期限內改正違約行為,且貸款人不能要求隨時清償,該項負債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負債。
其他長期負債存在類似情況的,比照前述兩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