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是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其憑以辦理轉賬結算或支取現金的票據。銀行本票分為不定額和定額兩種。定額銀行本票的面額有500元、1000元、5000元和10000元。不定額銀行本票的金額起點為100元。銀行本票一律記名,并允許背書轉讓。
使用銀行本票結算方式的一般程序:
1.申請簽發。申請人辦理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寫明收款人名稱,如支取現金的應填明“現金”字樣,銀行受理申請,并收妥款項后,據以簽發銀行本票。
2.支付款項。申請人取得銀行本票后,可在規定的付款期內(一個月)向填明的收款單位辦理結算。
銀行本票見票即付,不予掛失,銀行本票超過付款期不能再向銀行轉賬或支取現金,但可由申請企業到簽發的銀行辦理退款手續。
現舉例說明如下:
[例]某私營公司根據發生的有關銀行本票存款收付業務,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1)企業申請辦理銀行本票,將銀行存款40000元轉入銀行本票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4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
(2)收到收款單位發票等單據,采購材料付款39780元,其中,材料價款34000元,增值稅5780元,材料入庫。
借:原材料 3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780
其他應收款 220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40000
?。?)收到收款單位退回的銀行本票余額220元,存入銀行。
借:銀行存款 220
貸:其他應收款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