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銷售商品收入的處理
確認銷售商品收入時,企業應按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加上應收取的增值稅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確定的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按應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應交納的消費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金額,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應交資源稅、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科目。
如果售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則不應確認收入,已經發出的商品,應當通過“發出商品”科目進行核算
企業銷售商品有時也會遇到現金折扣、商業折扣、銷售折讓等問題,應當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企業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
(2)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企業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3)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對于銷售折讓,企業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①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通常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②已確認收入的銷售折讓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例】甲公司在20×7年7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2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3400元。為及早收回貨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假定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額。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7月1日銷售實現時,按銷售總價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23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
(2)如果乙公司在7月9日付清貨款,則按銷售總價20000元的2%享受現金折扣400(20000×2%)元,實際付款23000(23400-400)元。
借:銀行存款23000
財務費用400
貸:應收賬款23400
(3)如果乙公司在7月18日付清貨款,則按銷售總價20000元的1%享受現金折扣200(20000×1%)元,實際付款23200(23400-200)元:
借:銀行存款23200
財務費用200
貸:應收賬款23400
(4)如果乙公司在7月底才付清貨款,則按全額付款:
借:銀行存款23400
貸:應收賬款23400
【例】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800000元,增值稅額為136000元。乙公司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要求在價格上給予5%的折讓。假定甲公司已確認銷售收入,款項尚未收到,發生的銷售折讓允許扣減當期增值稅額。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銷售實現時:
借:應收賬款936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8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6000
(2)發生銷售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00
貸:應收賬款46800
(3)實際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889200
貸:應收賬款889200
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于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對于銷售退回,企業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對于未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企業應按已記入“發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額,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應按計劃成本或售價記入“庫存商品”科目,同時計算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2)對于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退回的,企業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成本。如該項銷售退回已發生現金折扣的,應同時調整相關財務費用的金額;如該項銷售退回允許扣減增值稅額的,應同時調整“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的相應金額。
(3)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規定迸行會計處理。
【例】甲公司在20×7年12月18日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50000元,增值稅額為8500元。該批商品成本為26000元。為及早收回貨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乙公司在20×7年12月27日支付貨款。20×8年4月5日,該批商品因質量問題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當日支付有關款項。假定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銷售退回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7年12月18日銷售實現時,按銷售總價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58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
借:主營業務成本26000
貸:庫存商品26000
(2)在20×7年12月27日收到貨款時,按銷售總價50000元的2%享受現金折扣1000(50000×2%)元,實際收款57500(58500-1000)元:
借:銀行存款57500
財務費用1000
貸:應收賬款58500
(3)20×8年4月5日發生銷售退回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500
貸:銀行存款57500
財務費用1000
借:庫存商品26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26000
企業會計實務中,可能遇到一些特殊的銷售商品業務。在將銷售商品收入和計量原則運用于特殊銷售商品收入的會計處理時,應結合這些特殊銷售商品交易的形式,并注重交易的實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