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處理思路是,先將所換入的多項資產合并看作一項資產,分別公允價值模式與賬面價值模式,確定其入賬價值,然后再將這個入賬價值總額分配到各單項資產。
(一)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會計處理
處理步驟:
1.確定換入的多項資產的入賬價值總額;
入賬價值總額,一般等于換出的各項資產公允價值之和,加上支付的補價或減去收到的補價,再加上支付的相關稅費。
2.按照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比例將入賬價值總額分配到各單項資產。
(二)不具有商業實質或者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會計處理
采用賬面價值模式的思路處理。
1.將換入的多項資產看做一項資產,確定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總額
即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再加上支付的補價或減去收到的補價。
如果涉及到增值稅,屬于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的,則在確定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總額時減去;屬于銷項稅額的,則在確定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總額時加上。
2.再按照換入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占換入資產總的賬面價值的比例來分配確認各單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