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
二、小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應于發生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轉入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小企業發生的其他長期待攤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攤銷時,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費用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攤銷的各項長期待攤費用的攤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