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利潤”帳戶
“本年利潤”帳戶用來核算企業在本年度內實現的利潤(或發生的虧損)總額及凈利潤,屬所有者權益類帳戶。該帳戶的貸方登記期末由“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等帳戶的借方轉入的數額,借方登記期末由“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營業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帳戶及“所得稅”帳戶的貸方轉入的數額。期末若為貸方余額,表示本期累計實現的凈利潤;期末若為借方余額,表示本期累計發生的虧損。凈利潤的余額從該帳戶的借方全部轉入“利潤分配”帳戶的貸方,如為虧損則從該帳戶的貸方全部轉入“利潤分配”帳戶的借方,結轉后“本年利潤”帳戶應無余額。
2、“利潤分配”帳戶
“利潤分配”帳戶用來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結存數額。該帳戶的借方登記提取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及年末由“本年利潤”帳戶的貸方轉入的本年累計虧損數,貸方登記盈余分積彌補虧損數及年末由“本年利潤”帳戶的借方轉入的本年累計凈利潤數。期末貸方余額表示尚未分配的利潤;期末借方余額表示尚未彌補的虧損。該帳戶一般應按分配項目設置明細帳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3、“盈余公積”帳戶
“盈余公積”帳戶用來核算企業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屬所有者權益類帳戶。該帳戶的貸方登記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數,借方登記盈余公積補虧或轉增資本數。期末貸方余額,表示盈余公積的結存數額。
4、“應付利潤”帳戶
“應付利潤”帳戶用來核算企業應付給投資者的利潤,屬負債類帳戶。該帳戶的貸方登記應支付給投資者的利潤,借方登記實際支付的利潤數,期末貸方余額,表示尚未支付的利潤。
5、“營業外收入”帳戶
“營業外收入”帳戶用來核算企業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屬損益類帳戶。該帳戶的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帳戶的營業外收入數額,期末結轉后該帳戶應無余額。該帳戶應按收入項目設置明細帳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6、“營業外支出”帳戶
“營業外支出”帳戶用來核算企業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屬損益類帳戶。該帳戶的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帳戶的營業外支出數額,期末結轉后該帳戶應無余額。該帳戶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帳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7、“所得稅”帳戶
“所得稅”帳戶用來核算企業按規定從本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屬損益類帳戶。該帳戶的借方登記本期發生的所得稅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帳戶借方的所得稅費用,結轉后該帳戶應無余額。
利潤形成及其分配的核算,除了需要設置和運用以上這些帳戶外,還需要設置和運用“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投資收益”等帳戶。對這些帳戶的核算內容和使用方法,將結合有關經濟業務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