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首先應對各子公司進行分類,分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兩類。
(一)屬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對于屬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如果不存在與母公司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不一致的情況,則不需要對該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進行調整,即不需要將該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調整為公允價值反映的財務報表,只需要抵銷內部交易對合并財務報表的影響即可。
(二)屬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對于屬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除了存在與母公司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不一致的情況,需要對該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進行調整外,還應當根據母公司為該子公司設置的備查簿的記錄,以記錄的該子公司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等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為基礎,通過編制調整分錄,對該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以使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反映為在購買日公允價值基礎上確定的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在本期資產負債表日的金額。
有關對屬于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的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的金額的調整請參見第二十五章“企業合并”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