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期權保證金按傳統方式計算,公式為:
每一張賣空期權保證金為下列兩者較大者:
權利金+期貨合約的保證金-期權虛值額的1/2(實值和平值為零);
權利金+期貨[1]合約保證金的1/2
保證金計算公式的幾點說明:
1、賣方收取買方的權利金,在期權到期前,即義務沒有結束前,需要作為賣方保證金的一部分存入交易所。
2、實值期權執行后,賣方期權合約將轉化為期貨合約。因此,期權保證金公式中包含了期貨合約保證金的部分。
3、虛值期權執行的可能性小,按照國際慣例,收取的保證金中減去期權虛值額的1/2。但是,對于深度虛值期權來說,減去期權虛值額的1/2,可能導致保證金計算結果為負(或零),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是收取相當于期貨合約保證金一半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