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20 共5頁
(7)受益人 出具的匯票
1)使用承兌方式;
2)使用議付(帶有匯票)方式。
如以上兩個方格中的任一個已標X,則此處方格內必須標上X。
?。?)以誰為付款人此處注明匯票(如已規定)將以誰為儲款人,應依照UCP500第九條a分條規定填寫。
10.分批裝運
雖然UCP500第四十條。分條規定,如信用證沒有另行規定,允許分批裝運,但最好還是在允許或不允許的方格內標上X。
11. 轉運
申請人和開證行應認真閱讀UCP500講述各種運輸方式的有關運輸條文。應注意有關轉運的定義及其應用的條文。僅在情況適合時方可在 允許或不允許前的小方格內相應地標上X。
12.買方投保
僅在信用證不要求提交保險單據,而且申請人表示他已經或將要為貨物投保時,方可在此方格內標上X。
13.UCP500第四十六條所解釋的裝運:
從……(From) 運至……(For Transportationt) 不得遲于……(Not Later than)
如UCP500第四十六條所述,此處應注明貨物必須裝運、裝船/發貨債受監督的地點,還要注明貨物將運至的目的地。此處還必須包括最遲裝運或裝船/發運/接受監管的日期。另應注意:
2)延期付款,或;
3)承兌匯票,或;
4)議付
?。?)即期付款
1)在即期付款信用證中,僅在申請人指示要求匯票時才在要求匯票的方格內標上X。 2)如信用證規定匯票,應要求一立以指定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
?。?)延期付款
如在此方格內標上X,還必須加注指示,以表明付款到期日的確定方法,例如:
1)裝運日后30天。
2)交單以后15天。
?。?)承兌
如在此方格內標上X,必須加注指示,以表明承兌到期日的確定方法,例如:
1)見票后30天。
2)裝運日后180天。
?。?)議付
如議付信用證要求匯票,則應要求開立以開證行或指定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
(7)受益人出具的匯票
1)使用承兌方式;
2)使用議付(帶有匯票)方式。
如以上兩個方格中的任一個已標X,則此處方格內必須標上X。
?。?)以誰為付款人此處注明匯票(如已規定)將以誰為儲款人,應依照UCP500第九條a分條規定填寫。
10.分批裝運
雖然UCP500第四十條。分條規定,如信用證沒有另行規定,允許分批裝運,但最好還是在允許或不允許的方格內標上X。
11. 轉運
申請
人和開證行應認真閱讀UCP500講述各種運輸方式的有關運輸條文。應注意有關轉運的定義及其應用的條文。僅在情況適合時方可在 允許或不允許前的小方格內相應地標上X。
12.買方投保
僅在信用證不要求提交保險單據,而且申請人表示他已經或將要為貨物投保時,方可在此方格內標上X。
13.UCP500第四十六條所解釋的裝運:
從……(From) 運至……(For Transportationt) 不得遲于……(Not Later than)
如UCP500第四十六條所述,此處應注明貨物必須裝運、裝船/發貨債受監督的地點,還要注明貨物將運至的目的地。此處還必須包括最遲裝運或裝船/發運/接受監管的日期。另應注意:
?。?)避免編寫
應使用全稱,因為不是每個人都知道E.C,P.R.C,U.K,及類似縮寫的。
(2)避免模糊用語
如 Main Ports, West European Ports,Middle East Ports.Gulfof Mexico Ports等類似詞語不應使用。
(3)國家
應表示國家中的特定的地點或裝運港口。
?。?)不是海港
當貨物從一個內陸國家或從內陸發運地點,及/或當要求的運輸單據是UCP500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和二十九條所指出的某一種時,不應規定從一個海港裝運。 14~20.中間空白處
1)中間空白處用來填寫信用證的可變動的細節。
2)如此空白處不夠用,應在標準跟單信用證連續格式中接著填寫細節。 細節的順序。
此處是為填寫細節和資料設立的,細節和資料應按下列順序填寫:
l)貨物及/或勞務描述;
2)列舉規定單據;
3)特別條件(如有的話),例如:
?。╝)此信用證是可以轉讓的,若是自由議付信用證,則應明確授權一家銀行作為轉讓行。
2)延期付款,或;
3)承兌匯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