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1994年,A市房地產管理根據某開發公司的申請,按照《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暫行辦法》和A市《城鎮房屋產權暫行辦法》的規定,向該公司頒發了甲別墅小區門衛室的產權證。發證時認定:A市虹古路785號弄門室(甲別墅小區門衛室)系該開發公司于1990年8月依法取得有關批文、許可證后建造的,產權人為開發公司,建筑面積共計69平方米,結構為磚混結構,層數為一層。
甲別墅小區業主委員會在1997年1月得知這一情況。業主委員會認為該門衛室是小區的配套設施,是小區必備的牧業 管理服務用房,其產權不應當獨立于該別墅住宅,不屬于開發公司,房地產管理局不應當向開發公司頒發產權證。隨后,業主委員會向A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分析該案例回答下列問題:
79、業主委員會()
A、有資格申請復議,因為這一發證的具體行政行為與該別墅的業主有利害關系
B、有資格申請復議,因為這一發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共同利益
C、無資格申請復議,因為這一發證的具體行政行為中引起只引起了與開發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
D、無資格申請復議,因為這一發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只影響了單個業主的利益。
80、申請復議的期限是否已經超過,復議機關可否受理該案?()
A、已經超過了復議期限,復議機關應當不予受理
B、已經超過了復議期限,但是,鑒于復議申請人一直不知道此情況,復議機關可以裁量是否受理
C、因為申請人不知道房地產管理局作出的這一具體行政行為的時間,復議期限應當從當事人知道這一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算,所以沒有超過復議期限,復議機關應當予以受理
D、復議機關在征求市房地產管理局的意見后可以受理
81、復議機關處理該案件時,應當審查()。
A、具體行政行為有無事實根據,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
B、復議申請人有無過錯
C、行政機關有無濫用職權,是否遵守了法定程序
D、內容是否適當
(四)
某縣鎮稅務所所長朱某,因本縣仁和電器廠春節未向其派紅包而懷恨在心,于1998年7月5日以仁和電器廠隱瞞經營情況少報稅款為由,對仁和電器廠處以50000元的處罰,仁和電器廠不服。
分析該案例,回答下列問題:
82、仁和電器廠依法應當()
A、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B、向縣公安局反映朱某以權謀私和行為
C、向縣人民檢察院舉報朱某 D、向上級稅務管理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83、如果仁和器廠提起行政復議,那么()
A、仁和電器廠應在接到鎮稅務所的罰款通知后15日內申請復議
B、仁和電器廠應在罰款通知所列日期后的30日內申請復議
C、仁和電器廠應在罰款通知后80日內申請復議
D、仁和電器廠應在接到罰款通知后的60日內申請復議
84、下列敘述中正確的包括()
A、仁和電器廠必須用書面形式提交申請
B、復議申請書中應裁明申請復議的日期
C、仁和電器廠和復議申請書應以朱某為被申請人
D、由于申請復議,仁和電器廠暫時不必交納罰款
E、復議機關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應在5日內對復議申請書進行初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