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物流園區的建設模式
區別——政府在物流園區建設和運用中的作用
?。ㄒ唬┤毡疚锪鲌@區的建設模式——以緩解城市交通壓力位目的
1、政府牽頭確定市政規劃(在城市周邊或主干道,規劃有利于未來交通設施配套建設的地塊作為物流園區基地)
2、將基地內地塊出售給不同的物流行業協會;
3、政府投資進行基礎設施建設。
日本是最早建立物流園區的國家,最早是1965年在東京。由政府負責統一規劃,將城市的流通功能從市中心分離開來,通過集資方式,在東京近郊的東南西北各自建設了葛西、和平島、阪橋和足立4個現代化物流園區,在其中建立了商務交易大廈、大型倉庫群和公路貨物集散中心等物流設施。而后在此基礎上,通過逐步配套并完善各項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提供各種優惠政策,吸引扶植大型物流企業,實現規模經濟效益。如其中的和平島物流園區,目前面積達22.3萬平方米,已經成為連接東京和日本的中轉基地,為49家運輸企業租用,建立的1516個中轉點遍布了日本的整個中小城鎮。
在東京地區物流園區取得收效之后,日本政府開始推廣并進行合理化布局,靈活開展物流園區的經營。目前已在日本全國22個城市中建設了24個大型物流園區。
日本物流園區成功且獲益的主要模式是它的"物流團地"(DistributionPark)的贏利模式。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地價的升值,二是低廉的倉庫租金。集資企業租用倉庫的租金低于市場價格,并可按市場價格給其他企業,政府對已確定的物流園區積極加快交通設施的配套建設,以促進其他企業入駐園區,從而使園區投資者得到回報。
?。ǘ┑聡锪鲌@區的建設模式
1、聯邦政府統籌規劃;
2、州政府扶持建設;www.Examda.CoM
3、企業自主經營。
德國物流園區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至目前已經有20個全國性的物流園區投入使用。德國模式即"貨運村"(FreightVillage)的贏利模式,是中國政府較為推崇的園區發展模式,其在物流園區的規劃和建設上與日本有一定的區別。德國一般采取聯邦政府統籌規劃,由州政府、市政府扶持建設,公司化經營管理,入駐企業自主經營的發展模式。其資金來源由各級政府直接出資為主,信用貸款和企業投資為補充,由州政府提供建設所需要的土地及公路、鐵路通訊等交通設施,園區管理機構主要采取公益組織管理和有限公司管理兩種方式(后者為主)。
德國"貨運村"(FreightVillage)的贏利模式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出租收入。政府將貨運中心的場地向運輸企業或與運輸有關的企業出租,承租企業則依據自身的經營需要建設相應的庫房、堆場、車間,配備相關的機械設備和附屬設施并交納相關費用;二是服務費。政府通過提供良好的公共設施和優良的服務并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ㄈ┱谖锪鲌@區建設或運營中的作用
1、總體規劃和協調的作用;
2、政策支持的作用;
3、制定和執行標準;
4、研究、制定物流園區和物流產業的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