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南京明城墻是明代南京城的四重城垣之一——都城的城墻,建于1366-1368年,全長33.676公里,現存21.351公里。
規劃構思
規劃立足保護、利用與保證體系的有機結合,以明城墻與其周圍的山水風景資源為主體,分“保護與控制規劃”和“開發與利用規劃”兩大部分。
規劃主要內容
一、保護與控制規劃
第一層:城墻保護
1、城墻本體保護——指城墻的墻體部位,是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主體為絕對保護對象。
2、城墻安全保護——按照城墻高度為1.5倍并不少于15米原則劃出的安全保護區,也是文物保護范圍。
第二層:環境保護
1、風景資源保護——根據南京城墻與山林水體的特殊關系而設定,包括城墻及其依附的山水風景資源,一般情況下,城外至護城河對岸15米,城內根據山體情況逐段界定。
2、建設環境控制——根據城市包圍城墻的特殊情況設定,是城墻與其周圍城市用地有效“駁離”的手段,屬城墻風光帶環境風貌協調區,為有限制使的城市建設區。
第三層:景觀視野保護
景觀視野保護基于兩種情況設立,一是城墻與城墻依附的山體是觀望城市景觀的重要觀景點,二是城墻本身為城市重要景觀。
1、高視點保護——從城墻、城門以及所依附的山體上遠眺城市時的視野保護。
2、低視點保護——從廣場、街道、水面眺望城墻及其山體景觀時的視野保護。
二、開發與利用規劃
明城墻風光帶的開發與利用是指城墻及城墻所依附的風景資源的綜合開發與利用。根據城墻保存現狀,近期以分段開發為主,遠期逐步實現整體開發利用目標。
1、分段(片)開發與利用:分段開發是指各段城墻同其周圍的風景資源一起組織開發與利用,并同其所在區域的其它風景點與旅游設施一起實行組團式開發。根據風景資源情況劃出景區,確定景區等級,設置景點;按照城市大交通及景區自身的需要安排景區出入口,設置登城口與游船碼頭;以景區等級配置旅游服務設施用地。
2、整體開發與利用:整體開發是將全長33.676公里的明城墻,包括現存城墻,城墻遺跡與遺址以及與其關連的山水資源作為一個整體開發,在舊城內真正形成具有一定寬度與厚度的環城綠色生態圈,提高舊城環境質量,改善舊城景觀。
三、保護體系
提出“規劃管理規定”與“規劃實施建議”,為制定保證規劃實施的法律文件和政策措施提供基礎。
實施效果
該項目于去年開始實施,并且列入市政府新三年的奮斗目標。規劃推動了明城墻申報聯合國人類歷史文化遺產活動。已實施建成了臺城——九華山、中山門——月牙湖、中華門、漢中門廣場、水西門廣場等段落景點,總面積約10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