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近10多年來,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時而成為保增長的重要手段,時而又成宏觀調控的主要對象。住房政策一直搖擺不定,市場則因人為因素而大起大落。
其實,早在住房改革之初,中央政府即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對不同收人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
但近幾年,針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卻缺乏土地、財政等必要手段的保障。李克強本月的兩次講話,既顯示政府對房地產調控的最新立場,也表明政府著力糾偏。
今年5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通知要求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對首套自住房高于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可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住確定。
在國務院房地產新政壓力下,部分城市房價出現松動,但是仍居高不下。7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與6月持平,上海、南京、杭州、廣州、深圳等主要一線城市,房價環比分別下降0.4%-0.6%,二三線城市,房價則較6月有所上升。
按計劃,2010年全國要建設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580萬套。
以北京市為例,目前,北京市已落實公共租賃住房2萬多套的項目,其中政府組織建設和收購的項目12個,可提供房源1.3萬套;產業園區建設經營的項目3個,可提供房源0.7萬套;國有企業投資建設的項目3個,可提供房源0.43萬套。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近日發表文章認為,從過往保障性住房的發展看,分配環節同樣不容忽視,“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之間必須建立嚴格的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