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當前,城市拆遷被人們稱為“天下第一難”。在香港,舊樓拆遷也背罵名,也有強拆,但沖突卻較少發生。香港如何保證拆遷順利進行?拆遷賠償定價如何形成?對內地拆遷又有哪些啟發?本報記者采訪了香港市區重建局主席張震遠。
獨立估價師參與最終賠償定價的評估
記者:在舊城改造、舊樓拆遷過程中,最引人關注和可能引發沖突的就是賠償定價,香港以何種標準和程序來確定賠償定價?
張震遠:市區重建最大的挑戰,在于動遷賠償。
我們會給予業主和租戶賠償,而賠償是有客觀標準的。這個標準由香港立法會2001年批準通過,作為賠償定價的基礎。
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會邀請不少于7家的獨立估價師參與最終賠償定價的評估,且全程由受動遷影響的居民、地區代表監督。在估價師估出價格后,去掉最高和最低價,然后平均,得出最終定價。
市建局無法決定賠償是多少,但必須按評估價格賠償。
記者:為了讓業主盡快搬遷,會不會采用一些激勵手段,比如,先簽協議者會不會有獎勵?
張震遠:不是誰先搬就給誰獎勵,也不是拖得越久就給更多錢。業主都是同一標準。
申訴機制與民意咨詢有助于避免沖突發生
記者:市建局會對拒絕搬遷的業主強拆嗎?
張震遠:有很多同行對我們的拆遷運作很感興趣,問我們有沒有強制拆遷。其實我們也有強制拆遷,在香港被稱為“依法收回土地”。
比如,2009年深水埗的一個重建項目,有一家商店的租戶拒絕遷走。他的鋪位面積少于20平方米,只該得到數十萬元賠償。但他要求賠償600萬元。雙方談不攏,市建局申請強制收地,他向法庭上訴,最后敗訴。
市建局不負責依法收回土地,而是先向政府申請啟動土地收回條例,具體由地政署負責執行,市建局協助。
記者:除了申訴機制,香港舊樓拆遷中沖突較少還有其他原因嗎?
張震遠:拆遷賠償額度合理很重要,此外還要有事前的民意咨詢程序。
一個重建項目要順利推進,除了民意咨詢,還要闖過多道關卡。首先是政府立項,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規劃方案。在立項、規劃審批過程中,重建區居民和其他市民,都可以提出各自意見,甚至挑戰政府的最終決定,這可以讓重建項目獲得充分的討論。
以全港最大型的觀塘重建項目為例,我們經過兩年5輪共60次的咨詢會,又通過公開展覽、民意調查,才確立重建方案,因此項目的規劃得到廣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