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立法現狀
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后,城市土地使用權開始進入流通領域。城市土地使用權流轉法律關系作為一種主體法律地位平等地民事法律關系,其流轉途徑主要表現為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考&試大$轉讓、抵押、出租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關于土地的立法進入了一個新時期。通過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法律制度,確立城市土地國家所有制,頒布《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進一步修改《土地管理法》,基本確立了我國土地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僅就促進和規范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流轉而言,我國的有關立法基本遵循了堅持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堅持土地有償使用、堅持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以及土地統一管理的主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