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1、土地管理監督檢查(土地執法監察)
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者實施法律制裁的行政執法活動。
2、土地行政處罰
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程序,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 3、土地行政處分
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但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失職行為,依照國家有關人事管理權限和處理程序的規定采取的法律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