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出臺背景實施時間: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10月29日國土資源部第9次部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重要條文學習
第一條為加強土地管理,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引導集約用地,切實保護耕地,保證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報批、執行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第三條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ㄒ唬﹪栏褚罁恋乩每傮w規劃,控制建設用地總量,保護耕地;
?。ǘ┮酝恋毓龑枨?,合理、有效利用土地;
?。ㄈ﹥炏缺WC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用地;
?。ㄋ模┱加酶嘏c補充耕地相平衡;
(五)城鎮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
?。┍Wo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第四條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包括:
(一)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分為城鎮村建設占用農用地指標和能源、交通、水利等獨立選址的重點建設項目占用農用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