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主要基礎設施規劃
1、城市基礎設施概念
城市生存和發展所必須具備的技術性基礎設施和社會性基礎設施的總稱。城市基礎設施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城市基礎設施是指為城市人民提供生產和生活所必需的最基本的基礎設施;廣義的城市基礎設施是指既為物質生產又為人民生活提供一般條件的公共設施,是城市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2、城市基礎設施類別
從狹義上講,城市基礎設施以城市技術性基礎設施為主體,一般包括六系統:
(1)能源系統:包括電的生產及輸變電設施,人工煤氣的生產及煤氣、天燃氣、石油液化氣的供應設施;集中供熱的熱源生產及供應設施。
(2)水資源及給排水系統:包括城市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設施;自來水的生產和供應設施;雨水排放設施;污水排放、處理和污水處理設施。
(3)交通系統:包括道路、橋梁、航空、鐵路、水運、管道運輸等設施。
(4)通信系統:包括郵政設施;電信設施,如市內電話、長途電話、國際電話、電報等設施。
(5)環境系統:包&&/括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等設施。
(6)防災系統:包括防火、防洪、防地面沉降、防風、防雪、防地震以及人防戰備等設施。
廣義上講,城市基礎設施除技術性基礎設施外,它還包括社會性基礎設施金融、醫療、體育、文化和教育等設施。
3、城市基礎設施規劃的主要內容
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又稱城市工程規劃,一般包括如下具體內容:
(1)城市給水系統工程規劃
(2)城市排水系統工程規劃
(3)城市供電系統工程規劃
(4)城市燃氣系統工程規劃
(5)城市供熱系統工程規劃
(6)城市通信系統工程規劃
(7)城市綜合防災規劃
(8)城市環境保護及環境衛生設施規劃
除上述幾種專業規劃外,還包括各種工程管線的綜合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