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規劃設計
居住區的規劃布局形式,有居住區--居住小區--住宅組團、居住區--住宅組團、居住小區--住宅組團、獨立式組團等多種類型。居住區--居住小區--住宅組團這種規劃布局形式,是一種三級結構,居住區由若干個小區組成,每個小區又由若干個組團組成。居住區--住宅組團這種規劃布局形式,是一種二級結構,居住區直接由若干個組團組成。居住小區--住宅組團這種規劃布局形式,也是一種二級結構,這種居住區僅為小區規模,它由若干個組團組成。
(1)居住區規劃設計的任務:創造一個滿足日常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舒適、方便、衛生、安寧和優美的環境。
(2)居住區規劃設計的內容:
選擇、確定用地位置、范圍;
確定規模,即人口數量和用地的小;
擬定居住建筑類型、層數比例、數量、布置方式;
擬定公共服務設施的內容、規模、數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擬定各級道路的寬度、斷面形式、布置方式;
擬定公共綠地的數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擬定有關工程規劃設計方案;
擬定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和造價估算。
(3)居住區的用地構成
居住區的用地根據不同的功能要求,一般可分為以下四類。
1)住宅用地:指居住建筑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前后左右必須留出的一些空地(住宅日照間距范圍內的土地一般都列入居住建筑用地),其中包括通向居住建筑人口的小路、宅旁綠地和雜務院等。
2)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指居住區各類公共建筑和公用設施建筑物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周圍的專用地,包括專用地中的通路、場地和綠地等。
3)道路用地:指居住區范圍內&&/的不屬于上兩項內道路的路面以及小廣場、停車場、回車場等。
4)綠化用地:指居住區內滿足規定的日照要求、安排有游憩活動設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綠地,包括居住區公園、小游園和組團綠地及其他塊狀、帶狀綠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