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動態方式試算地價。
計算的基準時間定為該塊土地的出售時間,即2003年10月,年貼現率為15%。
A、總樓價=4,500×10,000/(1+15%)3+2,500×60,000/(1+15%)3×[30%/(1+15%)0+50%/(1+15%)0.5+20%/(1+15%)1]
=12,230(萬元)
B、總建筑費=5,000×20%/(1+15%)0.5十5000×50%/(1+15%)1.5;十5000×30%/(1+15%)2.5;=4,017(萬元)
各年建筑費的投入實際上是覆蓋全年的,但為貼現計算的方便起見,我們假設各年建筑費的投入是集中在各年的年中,這樣,就有上述總建筑費計算公式中的貼現年數分數是0.5、1.5、2.5的情況。
C、總專業費用=總建筑費X8%=4,017X8%=321(萬元)
D、合計利息=(總地價+總建筑費+總專業費用)X利息率X計息期
由于總地價、總建筑費、總專業費用在動態方式中均已考慮了時間因素,實際上均已含利息,故在此再單獨計算總利息。
E、總稅費=總樓價×6%=12,230×6%=734(萬元)
F、總銷售費用=總樓價×3%=12,230×3%=367(萬元)
G、總利潤=(總地價+總建筑費+總專業費用)×利潤率
=總地價×25%+(4,017+321)×25%
=總地價×0.25+l,085(萬元)
將上述A—G代人剩余法公式中,即:
總地價=12,230-4,017-321-734-367-(總地價×0.25+l,085)
=12,230-4,017-321-734-367-1,085/(l+0.25)
=4,491(萬元)
估價結果上述采用靜態方式和動態方式計算出的總地價有較的差異,由于一般認為動態方式更為精確,故估價結果以動態方式計算的結果為主,但同時兼顧到靜態方式計算的結果,并參考估價經驗,將總地價定為4,500萬元。對于待建筑土地的估價,通常要給出三種價格形式,即總地價、單位地價和樓面地價。這樣,該塊土地2006年10月出售時的購買價格最終評估結果如下:
總地價=4,500(萬元)
單位地價=4,500(元/m2)
樓面地價=643(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