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價方法
估價方法的應用應根據估價對象和估價目的,選用兩種以上(含兩種)的估價方法進行估價。有條件選用市場比較法進行估價的,應以市場比較法為主要的估價方法;收益性房地產的估價,應選用收益還原法作為其中的一種估價方法;具有投資開發或再開發潛力的土地的估價,應選用剩余法(假設開發法)作為其中的一種估價方法;其中居住用地宜選用市場比較法、剩余法、收益還原法、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對新開發完成的居住用地可以使用成本逼近法;工業用地宜選用市場比較法、成本逼近法和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在特殊情況下,也可采用收益還原法;商服用地宜選用市場比較法、收益還原法、剩余法和和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綜合用地宜選用市場比較法、收益還原法、剩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