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191、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70年。
192、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50年。
193、教育、科技、衛生、體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50年。
19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40年。
195、綜合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50年。
196、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如何計算?
答: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197、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其土地使用權能否出租?
答:不能。
198、劃撥土地使用權具備哪些條件,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答: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考試大土地估價師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
(四)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99、哪些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
答:
(一)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
(二)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200、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文件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答: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投標和競買須知;宗地圖;土地使用條件;標書或者競買申請書;報價單;成交確認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