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在確定土地使用權拍賣底價時,應綜合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出讓方應當認真審閱評估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尤其是對于估價結果、假設條件和使用限制條件等進行認真分析,了解估價人員的客觀意見。
二是出讓方應綜合分析實施拍賣時的地產市場各類用途土地的供應狀況,開發商(投資者)的現實(潛在)需求,要特別關注對從報名參加競買者那里了解到的一些信息。
三是出讓方要認真研究擬拍賣地塊的條件,主要搞清其所在區域位置、功能有無特殊性,以及未來的收益小如何等。此外,要把當地政府的產業政策和地價政策結合起來考慮。
總之,既要保證國有土地資產不流失,又要正確引導市場走向,還需要充分考慮到市場的承受能力,綜合確定合理的拍賣底價如何科學合理地評估與確定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底價,是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工作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人們感到頭疼和棘手的問題。評估與確定的拍賣底價過高,會導致應價難以達到保留價而流拍;過低則又會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因此應當注意:遵循城鎮土地估價規程,合理選用估價原則和方法評估拍賣底價。自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城鎮土地估價規程》是開展土地估價工作必須遵循的技術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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