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適用稅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土地使用稅是采用分類分級的幅度定額稅率。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稅額按城市小分4個檔次:
(1)城市0.5至10元;
(2)中等城市0.4至8元;
(3)小城市0.3至6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2至4元。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中的不同地方,其自然條件和經濟繁榮程度各不相同,情況復雜。據此,國家規定,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具體適用稅額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考慮到一些地區經濟較為落后,需要適當降低稅額以及一些經濟發達地區需要適當提高稅額的情況,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可以適當提高適用稅額標準,但必須報經財政部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