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用于運輸通行的地面線路、場站等用地,包括民用機場、港口、碼頭、地面運輸管道和居民點道路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三級地類有:
①鐵路用地。鐵道線路及場站用地,包括路 堤、路塹、道溝及護路林,地鐵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來
②公路用地。國家和地方公路(含鄉鎮公路),包括路堤、路塹、道溝、護路林及其他附屬設施用地。
③民用機場。民用機場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
④港口碼頭用地。人工修建的客、貨運、捕撈船舶停靠的場所及其相應附屬建筑物,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⑤管道運輸用地。運輸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管道及其相應附屬設施地面用地。
⑥街巷。城鄉居民點內公用道路—含立交橋、公共停車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