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除耕地以外的土地叫非耕地。但有的原來是耕地,由于經營不善造成荒蕪的,不得視為非耕地;征、占用前3 年內是耕地的,均應按征、占耕地的辦法辦理。對于征用鄉、鎮企業用地,應按鄉鎮企業修建時土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原來是耕地,沒有依法辦理過用地手續的,應按耕地對待:已依法辦理過用地手續的,繳納了耕地占用稅,核減了計稅面積的,可按非耕地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