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價格評估
1、估價委托方: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國家為主體來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評估的委托人應該是國家。
2、價值內涵: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格是一定年限的價格,士地使用者必須向國家交納出讓金。因此,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價格評估應明確價格內涵。目前,各地的情況有所不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大致有三種類型:
(1)完全的熟地價格。指已經開發完成,可以提交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價格,成本價基本包括:動拆遷費、基礎設施配套費、出讓金。
(2)出讓金加上土地取得費。
(3)毛地價格。一般指具備了一定的市政基礎設施,但還不完善,需要經過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