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根據《土地治理法》和地方性法規,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本集體內轉讓,也可以作價投人合資、合作企業,因此,集體建設用地估價很值得研究。
估價方法:
①成本法,除勞動力安置費以外其他費用與國家建設征用集體所有土地的費用差不多,但由于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要根據地方法規的規定進行估價。
②市場比較法。可以根據土地的市場性成交實例按市場比較法進行估價。假如成本費用明確,則也可以用剩余法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