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耕地指種植農(nóng)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fā)、復墾、整理地,休閑地(含輪歇地、輪作地);以種植農(nóng)作物(含蔬菜)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固定的溝、渠、路和地坎(埂);臨時種植藥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臨時改變用途的耕地。
耕地中又分出灌溉水田、水澆地、旱地3個二級地類。
水田指用于種植水稻、蓮藕等水生農(nóng)作物的耕地。包括實行水生、旱生農(nóng)作物輪種的耕地。
水澆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shè)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種植旱生農(nóng)作物的耕地。包括種植蔬菜等的非工廠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指無灌溉設(shè)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種植旱生農(nóng)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shè)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根據(jù)《全國土地分類及含義》(過渡期間適用):
耕地是指種植農(nóng)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fā)復墾整理地、休閑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植農(nóng)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涂。耕地中還包括南方寬<1.0米,北方寬<2.0米的溝、渠、路和田埂。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澆地、旱地、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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