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121、省人民政府批準哪些土地的征收?
答:(一)35公頃以下的耕地(基本農田除外)
(二)70公頃以下的其他土地。
122、請說出,征收耕地的補償費包含哪幾項?
答: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23、在我省,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如何計算?
答: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倍以上10以下。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中規定的最低年產值標準。
124、在宜昌市西陵區征收集體土地,每一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不得低于多少元?
答:10000元。
125、在我省,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如何補償?
答:能計算產值,按產值補償,不能計算產值的給予合理補償。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搶種的不予補償。
126、在我省,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等地上附著物如何補償?
答:參照市場價格予以合理補償。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搶建的不予補償。
127、在我省,征用耕地的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如何計算?
答: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切實保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中規定的最低標準。
128、各市、州人民政府在擬訂本地區的區域性征地補償標準時,必須按規定組織聽證,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是否正確?
答:正確。
129、征用無收益的土地,是否應支付安置補助費?
答:不支付。
130、在我省,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在0.8畝以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補償費標準為多少?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得低于多少倍。
答:按被征收耕地和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計算;1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