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71、已經預審的項目,如需對土地用途、建設項目選址等進行重大調整的,是否需要重新預審?
答:應當重新預審。
72、未經預審或者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批準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不得辦理供地手續。是否正確?
答:正確。
73、土地等級如何評定?
答:由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土地調查成果、規劃土地用途和國家統一規定的土地分類標準、土地等級評定標準,對土地進行等級評定。評定結果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核,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74、土地等級幾年調整一次?
答:6年。
75、土地調查包含哪些內容?
答:(一)土地權屬
(二)土地利用現狀
(三)土地條件
76、請說出耕地占補平衡的含義?
答:是指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
77、在我省,建設項目經批準占用基本農田,應按什么標準繳納耕地開墾費?
答:按土地補償費的 2倍繳納。
78、在我省,建設項目經批準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應按什么標準繳納耕地開墾費?
答:按土地補償費的1倍以上1.5倍以下繳納。
79、在我省,確因土地后備資源匱乏的地方,新增建設用地后,新開墾的耕地數量不足以補償所占用耕地的,如何處理?
答:必須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減免本行政區域內開墾耕地的數量,進行異地開墾。
80、哪些耕地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答:(一)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
(三)蔬菜生產基地;
(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五)國務院規定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其他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