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張老師,您好。在您講的實務第27講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中,我覺得公式欠妥,Pi=[P×(1±K)×T×Kij±F] ×y
我覺得應該為Pi=P×(1±K)×T×Kij×y±F ,為什么呢,因為年期修正也是以基準地價為基礎修正的,它和期日修正、容積率修正一樣,都是以基準地價P為基準,所以應放在前面,修正完了以后最后再加減開發程度差異,我覺得這樣才符合邏輯,才符合以基準地價內涵為基準的系數修正。
回答:
按照基準低價的內涵,應當進行開發程度修正,然后再進行年期修正。因為進行開發程度修正后,才能達到基準地價修正后的樣點地價價格,最后,進行年期修正。得到土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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