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第三十三章 流動資產評估
第一節 流動資產評估概述
一、流動資產評估的對象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
二、流動資產評估的目的與特點
第一,流動資產的形態具有多樣性。流動資產有實物性和非實物性兩種形態。實物性的資產,如原材料和產成品等;非實物性的資產又可以細分為貨幣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費用性資產等。
第二,流動資產的周轉速度快。流動資產在一個生產經營周期中可以通過改變其形態而發生價值轉移。如從資金的投入,原料的供應,到最后產品的產出,收入的形成等,流動資產的周轉速度比固定資產快。
第三,流動資產的變現能力強。各種形態的流動資產都可以在較短時間內變現。
三、流動資產評估的程序
1.明確評估對象、評估范圍和評估時點
2.清查核實待估資產
3.對各類存貨進行檢測和鑒定
4.對存貨市場進行調查與預測
5.對各種短期投資和應收付項目進行分析
6.評估測算
7.確定評估結果中 華 考 試 網
四、流動資產評估的計價依據
對在生產經營中尚未改變其原有形態的應該以其質量狀態為基礎,充分考慮不同等級出的市場價格水平、購買過程中支付的合理費用、存量大小、庫存周期長短以及資產變現的風險大小,作為評估計價的依據。
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已經改變其原有形態的流動資產,應以其實際的技術等級狀況為基礎,以重置同類資產的社會平均所費為依據。
對非實物形態的流動資產應該按其可收回的變現價值和變現風險為評估計價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