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排水工程施工及監理應以所在路段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施工圖設計要求及交通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J001-97)、《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071-98)、《公路排水設計技術規范》(JTJ018 -96)、《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JTJ033-95)、《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J051-93)等部頒標準為依據。
二、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
(一)原材料
1、石料要求
(1)石料應采用堅石或次堅石,不得用風化石和軟石,標號不應低于30mpa。
(2)石質堅固、結構緊密、色澤均勻、不易風化、無裂紋。
(3)厚度不得小于5cm,卵形和薄片者不得使用。
2、砂漿
(1)砂漿宜采用砂漿攪拌機攪拌,且拌和時間不得少于3分鐘。不得采用人工拌和的方式。經拌和的砂漿應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和流動性。砂漿應隨拌隨用,中途不得加水改變稠度。
(2)砂漿的種類和標號應符合設計要求。配合比應經過試驗確定,并應經常根據集料含水量調整施工配合比,拌和前必須掛黑板注明砂漿標號、理論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
(3)砂漿|要求
施工資料整理采用浙江省交通廳工程質量監督站發行的《浙江省公路建設項目施工統一用表管理系統》(V1.0)規定的表式。
表式目錄見該管理系統安裝路徑下的data.mdb數據庫中的db-table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