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監理部主要工作職責
1.具體實施項目監理工作,組織編制監理實施規劃、各專業監理細則;
2.負責工程項目的有關統計、信息工作,每月歷31日前向公司技術處和項目業主報送本月《監理月報》;
3.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及業主的授權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進行核查;
4.對建安合同進行管理;
5.按總監負責制和監理合同內的有關要求,簽署授權范圍內的有關文件和報告;
6.參加工程建設中重技術、質量、安全問題的處理,提出意見并監督執行;
7.參加業主或承包商召開的有關會議;
8.及時向公司報告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定期向公司匯報監理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