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守則
1.維護國家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2.執行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淮和制度,正確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施工監理以質量為中心,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嚴把質量關。
4.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監理水平。
5.謙虛謹慎、嚴格監理、熱情服務、及時認真聽取有關方面對監理工作的意見,提高工作質量。
6.不以個人名義承攬監理業務。
7.不在政府部門和施工、材料、設備等生產供應單位兼職。
8.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