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計量的原則與范圍
1.1工程計量的概念工程計量即對承包人已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按合同規定的計量方式與方法,確認其工程(作)量。- 工程量清單所列的數量,通常是合同圖紙給定的數量,是對有關工程的估計數量。實際施工時,會由于以下因素造成與工程量清單所列數量的不一致:(1)地貌的自然變遷和人為改變;(2)技術規范對施工的制約以及合同文件的要求;(3)工程量清單中已列明的暫估數量、暫定金和計日工;(4)發生工程變更;(5)工程得到合同允許的延期等。因此必須對承包人履行其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工程進行實際的、準確的計量。
1.2工程計量原則(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計量即工程必須滿足設計圖紙、技術規范等合同文件對其在工程質量上的要求,同時有關資料齊全、手續完備,滿足合同文件對其在工程管理上的要求。(2)按合同文件所規定的方法、范圍、內容和單位計量計量的方法、范圍、內容、單位受合同文件所約束,其中工程量清單(說明)、技術規范、合同條款均會從不同角度、不同側面涉及這方面的內容。在計量中要嚴格遵循這些文件的規定,并且一定要結合起來一起閱讀。(3)按||監理工程師同意的計量方法計量當遇到合同中沒有具體規定而實際中又需要決定計量方法時,可與承包人、業主協商。無論該方法是由那方建議的,最終要經過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因為合同授予監理工程師負責工程計量。 1.3工程計量的范圍與依據(1)工程計量的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工程變更所修訂的工程量清單的內容;費用索賠、各種預付款、價格調整、違約罰金等。(2)工程計量的依據工程量清單及說明;合同圖紙;工程變更令及其修訂的工程量清單;合同條件;技術規范;有關計量的補充協議;索賠審批表。
2. 工程計量的方法
2.1圖紙法計量最終所確認的數量是根據圖紙提供的數據或圖紙顯示的幾何尺寸計算得到的,并沒有按實際計量的結果。圖紙法在此意味著承包人必須按圖紙施工,并且其為保證施工質量而多做的工作,將得不到額外報酬。雖然最終計量結果是按設計圖紙數量,仍需對工程進行詳細計量,目的是檢查幾何尺寸是否在技術范圍要求的誤差范圍內,以保證工程質量合乎要求。
2.2實測法(1)完全依據現場計量:根據開挖前及開挖后的兩次實際測量結果,計算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如:不適宜材料的開挖,取土區開挖,場地清理等;根據駐地監理每天現場記錄的結果,計算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如:計日工使用。設計圖紙沒有詳細給出工程數量的工程,也需要實地計量。如:因橋梁施工引起的河流改道,用選擇性材料對土路堤進行處理;橋臺堤岸邊坡沖刷防護等。(2)圖紙與現場計量相結合如:路堤土方工程,要根據測定的地面標高(如果合同有規定還要減去表土移除厚度,考慮壓實對標高的影響)及土方橫斷面設計圖,確定土方施工數量。如:排水層,要根據測定的表面積及設計厚度,確定工程量。
2.3比例法或分解法把以項(總額)為計量單位的工程,按工序或內容分成若干子項,子項工作量占整個項目工作量的比例,是計量支付的依據。
2.4憑證法計量最終所確認的數量是參考有關憑證確定的。當工程發生變更,在工程量清單或其他官方資料中找不到相應價格依據時,也可考慮依據實際采購的發票。
3. 工程的計量程序承包人提出計量申請或監理工程師發出計量通知→承包人提交有關計量的資料→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監理工程師根據審查結果確定是否進行計量(否,返回上層)→監理與承包人共同計量,并負責記錄計量結果→承包人對計量結果無異議(否,監理工程師進一步檢查計量記錄(否,返回上層;是,進入下層))→填寫中間計量單
3.1申請或通知無論是承包人提出計量申請,還是監理工程師發出計量通知,均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說明:計劃于何時、何地,對何工程進行計量,請對方派人參加。如果沒有事先申請或發出計量通知,監理工程師或承包人均有權拒絕參加對方提出的項目計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
3.2有關計量資料在計量前監理工程師必須審查與之有關的文件資料。因此承包人在提出計量申請的同時,或接到監理工程師計量通知的同時,需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有關的文件資料,包括:(1)開工申請單或上道工序的中間交工證書。要求提交開工申請單的目的主要是滿足管理程序上的要求。提交上道工序的中間交工證書,便于對上道工序的工作再一次確認,以確保本道工序是基于完全滿足合同要求的工程基礎之上的。(2)承包人的自檢資料。(3)工程質量檢驗表及有關的質量評定意見。要求提供(2)、(3)兩部分資料的目的,是確認準備計量的工程在質量方面已達到合同有關文件的要求,工程質量沒有問題。(4)該工程或該道工序的中間交工證書。中間交工證書是對該項工作的綜合評價,只有簽發了中間交工證書,才能證明該工程不僅在質量方面,而且在其他方面均已達到合同要求,可以進入計量階段。
3.3監理工程師對資料進行審查(1)資料的真實性,任何虛假的資料均將被拒絕。(2)資料的完整性,如果發現不全和遺漏,應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提交。(3)資料的正確性,如果有問題,要求承包人及時進行糾正。必要時予以退回。這三方面要求均滿足,資料才是合格的,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計量工作。
3.4記錄計量結果計量結果記錄是重要的原始憑證,要予以充分重視。記錄內容應包括:計量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參加人、計量部位、計量依據(尤其是對變更工程、暫定金和暫定數量的計量要給予特別關注)、計量結果(含計算公式、爭議及結論)。
3.5對計量爭議的處理有爭議時,采取:(1)重新審查有關計量的文件資料,確認計量依據。(2)根據計量依據,分析計量分歧屬于計算問題還是計量方法問題,或是兩者均有。如果僅僅是計算問題,重新校核。如果是計量方法有問題,則需按正確的方法重新進行計量。
3.6中間計量表的填寫正確的計量結果應填入中間計量表。計量監理員和承包人簽字,是對中間計量表所計量的數量表示認可。駐地監理工程師簽字意味著已對該中間計量工作進行了全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