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簽發交工證書的必要條件
1.承包人書面申請
監理工程師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請報告。
2.工程確實完成
監理工程師應對承包人申請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其主體工程已全部完成,剩余工程很少,在缺陷責任期內完成這些工程時,不影響正常使用和行車及施工安全。
3.工程檢驗合格
(1)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檢驗的結果,證明該工程確實符合規范要求,且各項資料齊全。
(2)監理工程師在各種場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類質量問題,均已得到妥善的解決。
4.現場清理完畢
監理工程師確認承包人對其申請交工的工程已進行了全面的現場清理,包括臨時用地和材料場、取土場。
5.交工資料
監理工程師確認承包人已根據合同規定完成或基本上完成有關的交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