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業主進行物資供應的決策
(1)根據設計圖紙及進度計劃確定物資供應要求;
(2)提出物資供應的分包方式及分包合同清單,并報業主認可;
(3)與業主協商提出對物資供應單位的要求以及在財務方面應當負有的責任。
2、組織物資供應招標工作
(1)編制物資供應招標文件
物資供應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規定投標書格式;條款和條件;經業主認可的技術規范;包裝及運輸方面的要求。
(2)受理物資單位的投標文件
監理單位對物資供應部門的投標文件應當組織專家進行技術評價和商務評價。
(3)推薦物資供應單位
向業主推薦物資供應單位;主持召開物資供應單位的協商會議;協助業主擬訂合同,簽字后實施。
3、對物資供應計劃的監督管理
(1)編制物資供應計劃
監理工程師編制由業主提供的物資供應計劃。
(2)審核物資供應單位的物資供應計劃
監理工程師應當審核由施工單位和物資供應單位提交的物資供應計劃,經審核合格后方可執行。審核的主要內容有;供應計劃的進度與工程施工進度是否保持協調;物資庫存量是否合理;物資采購、訂貨是否經濟;物資運輸是否安全,相關手續是否完備等。
(3)對物資供應進度計劃實施的監督控制
監理工程師應當了解物資供應全過程的有關情況,并對計劃執行進行跟蹤監督、協調與控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急需物資的供應;審查或簽署物資供應情況報告;協調物資供應方與施工單位的關系,減少相互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