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
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主要來自承包人、業主、監理單位以及不可預見因素四個方面。
(1)承包人原因
人員、設備和資金投入不足。承諾投入的機械設備和主要技術人員不到位,或在機械規格、數量、性能以及配置、完好率等方面不適應已獲批準進度計劃的需要;合同觀念淡薄,經營管理水平低,缺乏認真執行合同的自覺性;質量意識差,質保體系不健全,質檢制度不完善,質量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導致停下或返工;自有資金不到位。
(2)業主原因
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場地、便道和取土場;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或工程進度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必需的圖紙;不能及時支付承包人應得到的工程款;
設計不完善,施工中的變更設計圖紙提供不及時;工程變更引起額外或附加工作量;未能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環境中的干擾。
(3)監理原因
監理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低,不能按合同規定履行監理工程師責任和義務;合同觀念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限和進度計劃要求向承包人發出指令或答復承包人提出的問題。
(4)不可預見因素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戰爭、入侵;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污染;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業主亦非承包人責任而造成的爆炸、火災;暴亂、騷亂。但純屬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與雇用的人員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而引起者除外;承包人無法預見,也無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影響或自然力的破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