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試驗路段
(1)試驗路段施工與總結報告路面監理工程師在開工之前應督促承包人作好組織、物質、技術上的準備,承包人在開工前應提交施工技術方案,并在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意見后報總監辦批準,作為實施施工的依據。專業監理工程師在閱讀并熟悉已批準施工技術方案的前提下,督促承包人按監理程序實施施工,承包人應提供用于試驗路段的原材料&&、混合料組成設計,以及備料、拌合、攤鋪、碾壓、養生設備一覽表和施工程序、施工工藝及操作計劃詳細書面說明。
(2)在正式開工前至少一個月,承包人應在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地點自費鋪筑一段面積為400~800m2的基層(底基層)試驗路段。如經驗收合格,可作為主體工程的一部份。
(3)鋪筑試驗路段的目的是:檢驗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檢驗拌合、攤鋪與壓實機械所具有的實際效果,檢驗和確認基層(底基層)施工中務道工序的質量控制指標,并提出保證質量的有效措施及檢驗的試驗方法。最張獲得面積基層(底基層)施工時的各項技術參數。
(4)通過試驗路段的修筑,需提交正式施工的技術參數有:
1) 用于正式施工的基層(底基層)材料的配合比。
2) 材料的松鋪系數。
3) 水泥穩定尖材料施工的允許延遲時間。
4) 標準的的施工方法:
①混合料的數量控制方法;
②混合料攤鋪方法和適用機具;
③拌合機械是否適用,正確的拌合方法、拌合深度及拌合遍數;
④混合料最佳含水量的控制方法;
⑤壓實機械的選擇和組合,壓實的順序、速度和遍數;
⑥現場密實度的檢查方法,初定每一作業段的最小檢查數量;
⑦整平和整型的合適機具和方法
(5)確定每一作業段的合適長度。
(6)確定一次鋪筑的合適厚度。
(7)簽發《面底基層和基層開工通知單》。
(六)基層(底基層)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要點
(1)水泥穩定砂礫(碎石)施工
1)拌合與運輸
①水泥穩定混合料拌和應采用廠拌法。
②廠拌的設備及布置就在拌和以前提交監理工程師并取提批準。水泥與集料應準確過秤,按質量比例摻配,并以質量比加水。拌和時加水時間及加水量應有記錄,以提交監理工程師檢驗。
③當進行拌和操作時,&&穩定料加入方式能保證自始至終均勻分布于穩定材料中。應在通向稱量漏斗或拌和機的供應線上為抽取試樣提供安全方便的設備。 拌和機內的死角中得不到充分攪動的材料,應及時排除。
④混合料裝車時,分幾次挪動汽車的位置,以減少集料離析現象。同時控制每車料的數量基本相等,并嚴格控制卸料距離,避免料不足或過多。
⑤運輸混合料的運輸設備,應分散設備壓力,均勻地在已完成的鋪筑層整個表面通過,速度宜緩,以減少不均勻碾壓或車轍。
⑥當拌合廠離攤鋪現場距離較遠,混合料在運輸中應加覆蓋以防水分蒸發,并保證裝載高度均勻以防離析。應控制發卸料速度、數量與攤鋪原度及寬度。拌和好的混合料要盡快攤鋪。
(2)攤鋪和整型
①攤鋪必須采用監理工程師批準下進行,使混合料按要求的松鋪原度,均勻地攤鋪在要求的寬度上。
②攤鋪時混合料的含水量高于最佳含水量0.5%-1.0%,以補償及碾壓過程中的水分損失。
③當壓實層厚度超過20cm時,應分層的難鋪,最小壓實原度為10cm。先攤鋪的一層應經過整型和壓實,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將先攤鋪的一層表面翻松后再繼續攤鋪上層。并按規定的路拱進行整行。
④運料應不間斷地卸進攤鋪機,并立即進行攤鋪,不得延誤。向攤鋪機輸送材料的速度與攤鋪機不斷工作的吞吐能力相一致,并盡可能攤鋪機連續作業。
⑤攤鋪機的行駛速度和操作方法應根據情況及時調整,以保證混合料平整而均勻地鋪在整個攤鋪寬度上并不產生斷層、離析等現象。 鋪表面不平整則用人工找平,混合料有離析的現象時,查明是原材料不合格,還是裝車粗料落入車底或攤鋪等其它原因并更換不合格的混合料,用新的混合料填補。
⑥拌合機與攤鋪機的生產能力相匹配,對于高速公路,攤鋪機應用連續攤鋪機,拌合機的產量鋪于400/h。如拌合機的生產能力較小,在用攤鋪機攤鋪混合料時,應用最低速度攤鋪,減少攤鋪機停機待料的情況。
(3)碾壓
①混合料經攤鋪的和整型后,應立即在全寬范圍內進行碾壓。使每層整個原度和寬度完全均勻地壓實到規定的密實度為止。壓實后表面應平整無輪跡或隆起,且斷面正確,路拱符合要求。
②碾壓應在混合料處于最佳含水量±1%時進行,如表面水份不足,應適不灑水。用12t以上三輪壓路機、重型壓路機在路基全寬內進行碾壓。直線段,由兩側路肩向路中心碾壓;平曲線段,由內側路肩向外側路肩進行碾壓。碾壓時,后輪應重疊1/2的輪寬,并必須超過兩段的拉縫處。后輪壓實路面全寬時,即為一遍,進行碾壓直到要求的密度為止。一般需碾壓6~8遍。壓路機的碾壓速度,頭兩遍以采用1檔(1.5~1.7Km/h)為宜,以后用2檔(2.0~2.5 Km/h)。在路面的兩側,應多壓2~3遍。嚴禁壓路機在作業段上掉頭或急殺車。
③碾壓過程中混合料的表面應始終保持潮濕。如表面水蒸發得快,應及時補灑少量的水施工中,從加水拌和到碾壓終了的延遲時間不應超過規定。
(4)接縫和調頭的處理
1)用攤鋪機攤鋪混合料時,不宜中斷,如中斷時間超過2小時,應設橫向接縫,攤機應向駛離混合料未端。
2)將混合料的未端弄齊,緊靠末端放兩根與壓實等厚的方木,方木一側用砂礫或碎石回填約三米,高出方木幾厘米。
3)將混合料碾壓密實&&,在下次攤鋪前把砂礫或碎石和方木去掉,并打掃干凈。
4)如攤鋪中斷后,未按上述方法處理橫向接縫,面中斷時間已超二小時,應將攤鋪機附近及其下面未經壓實的混合料鏟除,并將已碾壓密實且高程和平整度符合要求的末端挖成與路中心線垂直并垂直向下斷面,然后再攤鋪新的混合料
5)養生碾壓完成后應立即進行養生。養生時間不應少于7天。養生方法可視具體情況采用灑水,或采用瀝青乳液等。養生期間應封閉交通,不能封閉時,應將車速限制在30 Km/h以下,且禁止重型車輛通行。
(5)氣候條件
工地氣溫低于5℃時,不應進行施工。雨季施工時,應特別注意天氣變化,勿使水泥和混合料受雨淋,降雨時應停止施工,但已攤鋪的混合料應盡快碾壓密實。
(6)取樣和試驗
混合料應在施工現場每天或每拌和250t混合料取樣一次,并按《公路工程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規程》(JTJ057-2000)標準方法進行含水量、穩定劑用量和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在已完成的基層上每200m每車道2處,按《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J051-93或《公路工程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試驗規程》(JTJ057-94)規定進行壓實度試驗,并檢查其它項目。所有試驗結果,均報監理工程師審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人自負。
(七)底基層、基層施工程序及監理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