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施工項目,總有一個時間限制,即為施工項目的竣工時間。而施工項目的竣工時間就施工階段的進度目標。有了這個明確的目標以后,才能進行針對行的進度控制。確定施工進度控制目標的主要依據有:建設項目總進度目標對施工工期的要求;工期定額、類似工程項目的實際進度;工程難易程度和工程條件的落實情況等。
在確定施工進度目標時,還要考慮下列因素:
(1) 對于型工程建設項目,應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設,以便盡早投入使用,盡快發揮投資效益。因此,要處理好前期準備和后期建設的關系、每期工程中主體工程與輔助及附屬工程之間的關系、地下工程與地上工程之間的關系、場外工程與場內工程之間的關系,等等。
(2) 合理安排土建與設備的綜合施工要根據它們各自的特點,合理安排土建施工與設備基礎、設備安裝的先后設備的綜合施工要根據它們各自的特點,合理安排土建施工與設備基礎、設備安裝的先后順序及搭接、交叉或平行作業,明確設備工程對封建工程要求和土建工程為設備工程提供施工條件的內容與時間。
(3) 結合本工程的特點,參考同類工程建設的經驗來確定施工進度目標,避免只按主觀愿望盲目確定進度目標,從而在實話過程中造成進度失控。
(4) 作好資金供應能力、施工力量配備、物資(材料、構配件、設備)供應能力與施工進度需要的平衡工作,確保工程進度目標的要求而不使其落空。
(5) 考慮外部協作條件的配合情況包括施工進程中及項目竣工動用所需的水、電、氣、通訊、道路及其他社會服務項目的滿足程序和滿足時間。它們必須與有關項目的進度目標協調。
(6) 考慮工程所在地區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方面的限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