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型組織結構功能型組織結構的形式(如導論教材圖2—7 p40)。功能型組織結構主要是以專業功能約束下級層次部門和同級層次的業務活動,有時對上級層次也有約束作用。這種形式有別于直線型組織機構的以權力指揮和控制下級部門。這種組織結構一般出現于社會團體和組織內部,如國家各行業部門,各種協會、企業、學校內部的人事、財務等功能部門。
功能型組織結構的中間層(也可稱作執行層)是若干不同功能的機構,它們向下級層次各部門(也可向同一層和上層部門)提供不同功能的服務,而不以行政命令指揮和控制。下級單位接受來自多個不同功能部門的命令,這是命令的多源性。這種組織結構不能單獨構成,如企業、項目組織、學校等實體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