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關于合同變更,表述正確的是( )。
A.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B.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合意,對已經成立的合同的內容進行的變更C.合同的變更是合同內容的變更,也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
D.原則上合同變更的效力沒有溯及力,即變更只對未來發生效力
E.合同變更只能發生在合同訂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
標準答案:a, b, d, e
解析:合同的變更是合同內容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
2、 合同變更的原因可以是下列的( )
A.因重誤解訂立合同
B.因情勢變更使合同繼續履行顯失公平
C.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
D.因損害社會利益訂立合同
E.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
標準答案:a, b, c, e
解析:合同的變更主要發生在下列場合:1)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變更合同,如因債務人的違約行為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履行合同債務變更為損害賠償債務;2)因重誤解而訂立合同的,有重誤解的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行使變更權變更合同;3)因情勢變更使合同繼續履行顯失公平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變更合同;4)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變更合同。
3、 《合同法》規定的不具有可轉讓性的情形包括( )。
A.債務人可以親自履行債務的
B.合同附有條件的
C.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D.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E.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標準答案:c, d, e
解析:在《合同法》第79條中規定了不具有可轉讓性的情形: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4、 以下( )情況,可以成為法定解除的條件。
A.不可抗力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B.債務人遲延履行,債權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C.在買賣特定物的合同里,賣方在履行期到來之前將該特定物賣給他人
D.對方有違約行為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E.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
標準答案:a, c, d, e
解析:我國《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 在下列( )情況下,合同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權。
A.合同當事人事后協商解除合同
B.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已經出現
C.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D.遲延履行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E.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
標準答案:b, c, d, e
解析:協議解除合同的,是當事人雙方采用合同形式來解除合同的。
(土地登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