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P指令是一個確定總體原則的框架指令,即便有通用標準(如通用生態設計要求),具體的實施措施仍要分門別類,根據不同產品度身定造。
據悉,歐盟執行委員會第一批提供400萬歐元委托顧問機構對14類產品進行先期研究,后來又加入家用照明的第一階段作為15類產品的措施。這15類產品涵蓋了下列產品:街道照明設備、電池充電器和外部電源供應裝置、個人計算機(臺式及便攜式)、電視機、待機和關機能耗損失(此類項目比較特殊,它不是一類產品,而是一種通用模式)、辦公室照明裝置、家用電冰箱及冰柜、洗衣機和洗碗機、電煮器(注:包括boilers鍋爐、煮蛋器、電氣鍋等)、熱水器(包括飲水機)、圖片設備(注:包括復印機、傳真機,打印機、掃描儀、多功能事務機等)、商用電冰箱及冰柜、家用空調及通風設備、發動機及電動機(包括電風扇)、家用照明。
此外,歐盟后來又增加了固體燃料加熱器「solid fuel small combustion installations(in particular for heating)」、洗衣烘干機(laundry dryers)、真空清潔器(vacuum cleaners)、復雜機頂盒「complex set top boxes(with conditional access and/or functions that are always on)」、家用照明設備(domestic lighting)5類產品預備研究工作,并計劃于2008-2009年完成。 由于家用照明在前面已經提出過,所以目前共計有19類產品正在進行具體實施措施法令的研究和起草。各相關企業應該及時跟進,并做準備應對。
解讀有必要多加說明的是,有些常見的電子產品,如手機、MP3、筆記本電腦等看上去未在19類產品之列,其實已經被涵蓋,主要是電池充電器和外部電源供應裝置與待機和關機能耗損失兩條。 這些產品在供電裝置設計、待機和關機狀態設計上必須按照屆時出臺的相應措施設計。據悉,在這19類產品中研究進度最快的一個產品便是電池充電器和外部電源供應裝置。
此外,每個具體的實施措施還規定了具體的產品范圍。以“待機和關機能耗損失”這一比較特殊的一項為例,從目前跟蹤到的情況看,它首先限定這一具體實施措施適用的產品范圍是基于WEEE指令,同時又列出EuP指令自己的三項限定:第一,該產品必須是面對終端用戶的(即排除了企業級產品、商業產品);第二,產品在工作的時候是接電力網的(即將手機、MP3等產品排除在外,但其充電器是連在電力網狀態下才能工作的,屬于其內);第三,電壓不超過380V(即將WEEE指令中的很多大型設備排除掉了)。
所以各產品的具體情況還得具體對待,還是上面提過的那句話,早日跟進,早日了解,才能早做準備,免得到時手忙腳亂,做了無用功。
各國轉化情況信息不一 跟進難度加大按照EuP指令計劃的時間表,2007年8月11日,各歐盟成員國需按照規定將其轉換為相應的法律或法規。但從各方傳遞的信息來看,歐盟成員國大多并沒有完成將EuP指令轉換成自己法規的過程。
有意思的是,從《中國電子報》的采訪搜集到的信息來看,國內各組織和部門對歐盟各國EuP指令轉化情況的進度掌握各不相同。
解讀根據信息產業部經運司告知的信息,有關EuP指令轉化的情況,歐盟各國都沒有進一步信息傳遞出來,目前僅知道英國已率先發布該國草案供民眾閱覽,英國環境食品與鄉村事務部(Department for the Environment,Food and Rural Affairs,Defra)負責把歐盟各實施措施轉換為英國本國法律,英國的草案內容大致與EuP指令內容相符。
而全國電工電子產品與系統的標準化工作組秘書處則向《中國電子報》介紹,德國政府已于2007年8月8日通過了《德國用能產品生態設計法草案》(簡稱“用能產品法”,德文縮寫EBPG),聯邦參議院于2007年9月份對此法進行了討論,計劃年底前通過,但目前還沒有更多的信息公布。據悉,德國用能產品法進一步明確了該法的執法部門、法律適用范圍、資料的保存期限、制造商等的責任、用能產品展出的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中國泰爾實驗室方面則表示確信“有些國家(如愛爾蘭、瑞典)已經完成轉換”。
從上面三個單位了解的情況各不相同,正說明歐盟各國對EuP指令進行法律轉化的艱難和不確定,而這也給中國有相關出口業務的企業帶來了難題,顯示了這一指令在應對過程中存在的復雜性。 其實,EuP指令以框架指令的形式出臺,就意味著以后會有無限多具體措施相繼出臺,這種影響將是長期的,對于企業來說必須保持持續跟蹤并進行應對。而這種應對,首先就得在信息掌握方面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