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組織機構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1.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公司法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1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俣氯藬挡蛔愎痉ㄒ幎ㄈ藬祷蛘吖菊鲁趟ㄈ藬档?/3時;
?、诠疚磸浹a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
?、蹎为毣蛘吆嫌嫵钟泄?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芏聲J為必要時;
⑤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薰菊鲁桃幎ǖ钠渌樾?。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董事會
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其成員為5人至19人。關于董事任期,董事會職權,適用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其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可以免除責任?!?
3.經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職權適用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由董事會成員兼任經理?!?
4.監事會
監事會是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機構,其成員不少于3人,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職工代表(通過民主選舉產生,比例不得低于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的職權和任期參照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
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3.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行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會議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熟悉股份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