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核企業自編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步驟與要點:
取得被審單位保存的銀行對賬單的副本。確定其數字的準確性;將調節表上余額數與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加以核對,確定是否一致;追查截止日期在途存款等未達賬項:審查截止日期尚未提現的額支票。
(2)自行獨立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的步驟與要點:
首先要求被審計單位會計人員將銀行存款收付憑證全部登記入賬。并結出余額;向銀行詢證期末銀行存款余額,索取銀行對賬單:將銀行對賬單與日記賬和總分類賬上的余額加以核對。然后調節未達賬項并審閱企業編制的銀行存款調節表。對于對賬單與銀行存款賬余額不一致的情況,不僅要調節未達賬項.而且要注意有無賬務處理上的差錯。審計人員應重點檢查銀行已收企業未收和銀行已付企業未付的未達賬項。對于此類業務。還應注意被審計單位自編的調節表是否進行了調節。最后.審計人員應自行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證實銀行存款賬與對賬單是否一致.同時便于對有關收付業務合法性作進一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