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第三節(jié) 審計分類
一.按審計主體分類
審計的主體是指執(zhí)行審計的專職機構或專職人員,即審計活動的執(zhí)行者。按審計主體,可以將審計劃分為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
國家審計的主要特點是法定性和強制性;獨立性;綜合性和宏觀性。
【2006年試題】
與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相比,國家審計的特點有:
A .法定性 B .內向性
C .及時性 D .強制性
E .有償性
【答案】AD
【解析】國家審計的主要特點是法定性和強制性。
2.內部審計
內部審計是指由部門和單位內部設置的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對本部門、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進行的審計。它包括部門內部審計和單位內部審計。
內部審計的特點是內向性、廣泛性、及時性。
【2004年試題】
與國家審計相比.內部審計的特點有:
A.及時性 B.內向性
C.法定性 D.強制性
E.有償性
【答案】AB
【解析】內部審計的特點是內向性、廣泛性、及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