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四.國家審計機關的職責
【2004年試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各級地方審計機關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后.應當將審計結果報告提交給:
A.本級人民政府
B.本級人大
C.本級人大常委會
D.上一級審計機關
E.全國人大常委會
【答案】AD
【解析】考點為審計結果報告提交的部門。
【2007年試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每年對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國務院總理提出:
A.審計工作報告
B.審計結果報告
C.審計過程報告
D.審計報告
【答案】B
【解析】考點為審計結果報告提交的部門。
五.國家審計機關的管轄范圍
審計管轄范圍是指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 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事業組織的財收支,以及其他依法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 財務收支的項目審計權限的分工。
審計機關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據《審計法》及有關規定所確定的審計管轄和分工范圍開展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