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第二節 審計證據
一.掌握審計證據的含義和作用
審計證據是指審計人員依法收集的用以證明審計事項真相并作為作出審計結論基礎的證明材料。
二.掌握審計證據的分類
審計證據可以從證據的形式、證據的來源、證據的重要性等不同角度加以分類。
?、賹徲嬜C據按形式不同可分為實物證據、書面證據、口頭證據、視聽證據、鑒定和勘驗證據、環境證據。
?、趯徲嬜C據按其來源不同可分為親歷證據、內部證據和外部證據。
?、蹖徲嬜C據按其相互關系可分為基本證據和輔助證據。
【2008年試題】
下列審計證據中,屬于親歷證據的是:
A.審計人員編制的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
B.審計人員從被審計單位獲得的采購合同
C.審計人員取得的銀行對賬單
D.審計人員函證應收賬款時收到的債務單位回函
【答案】A
【解析】審計人員編制的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屬于親歷證據。
【2008年試題】
審計人員編制的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屬于:
A.實物證據 B.書面證據
C.言詞證據 D.親歷證據
E.鑒定和勘驗證據
【答案】BD
【解析】審計人員編制的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屬于書面證據和親歷證據。
【2008年試題】
通過對庫存現金進行收盤取得的證據屬于:
A.實物證據 B.視聽證據
C.鑒定證據 D.環境證據
【答案】A
【2008年試題】
下列審計證據類型中,屬于按原來源分類的有:
A.外部證據 B. 環境證據 C. 實物證據
D. 內部證據 E.親歷證據
【答案】ADE